安康古称金州,地处重要的南北过渡地带,北靠秦岭,南依巴山,北接西安,南连三峡、张家界著名国家旅游区,东接湖北道教圣地武当山以及神农架自然保护区,西邻汉中三国遗址,汉江由西向东横贯,是秦巴山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北亚热带季风地区的一部分,也是陕西省水、热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属安康市地处北亚热带大陆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春暖秋凉。这里悠久的历史,孕育了灿烂的文化,历史遗迹遍布全境,有古遗迹、古窟寺、摩崖石刻及近代文物遗址650余处,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等寺、庙、观、堂集中于安康市区,折射着先民的光辉。安康是中华民族重要的发祥地之一。人文史可上溯到新石器时代,战国时期已成为“秦头楚尾,一大都会”。景观:香溪洞、南宫山森林公园、子午栈道生态游景区、旬阳博物馆、楠木山庄、汉阳自然风光、平利县风光、擂鼓台森林公园等。
安康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